1、如果债务人转让全部债务且已生效,债务人事实上已经退出了债权债务关系,无需承担债务。债务应由新债务人承担。
2、如果债务人并没有退出债权债务关系(例如:债务加入),则债务人仍需承担债务(与新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主张债权。
3、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部分或者全部转移给第三人的,必须经过债权人同意,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转移无效,债务人仍应当向债权人履行全部债务。
债务人转移财产债权人如何办
债务人转移财产债权人的办法有:
1、行使撤销权。债务人恶意转让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免费转让财产而损害债权的,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损害债权人,受让人知道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第三人及其余有关人员依法对恶意转让财产逃避债务提出刑事指控,拒不执行判决定罪。拒不执行判决定罪,是指人民法院有能力执行判决,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款;
3、财产保全,债权人可以在执行前向有执行管辖权的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维护债权人的权益。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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