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交通肇事逃逸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时间:2023-02-17 15:01:46 9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逃逸属于逃避责任,这种行为保险公司是不会赔付的。

一、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情形

1、未依法取得驾驶证、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驾驶人在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或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

3、学习驾驶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的;

4、实习期内驾驶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的,或驾驶机动车牵引挂车的;

5、饮酒或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

6、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或允许而驾车的;

7、利用保险车辆从事犯罪活动;

8、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9、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保险车辆的其他情况下驾车。

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死亡赔偿金的确定标准

1、交通事故赔偿中有两个标准:农村户口标准与城镇居民标准。但“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2005)民他字第25号”中指出:事故的受害人在城镇居住和工作满一定时间(1年以上)并且有稳定的合法收入,只要受害人提供了相关的证明就可以享受城镇居民标准。

2、《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以“继承丧失说”的立场,解释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中的死亡赔偿制度。死亡赔偿金的内容是对受害人损失的赔偿,其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而不是精神损害赔偿

(二)死亡赔偿金的具体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三)具体计算公式

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20年;

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X(20年—增加岁数);

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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