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不抚养孩子怎么办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二、没有离婚怎么迁出户口
男方不愿意拿出户口本而导致户口无法迁移,对此可用两种方法解决:一是确认户口本确在男方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户口本为双方共有并且共用,男方不愿拿出来即可告对方侵权;
1、写个要求迁移报告,到原丈夫户口所在派出所的领导或者他们上级机关反映情况;
2、写个要求迁移报告,到原丈夫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反映情况;
3、写个要求迁移报告,到原丈夫户口所在地县、市级信访局反映情况。
三、离婚协议能否约定孩子改名问题
离婚协议中可以约定改名,但在公安机关办理更名时,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离婚协议经当事人双方签字后即生效,对方在未征得你的同意时,不得随意变更协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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