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道上未成年人横穿马路与正常行驶机动车相撞责任划分
小孩横穿马路被撞,按下列标准划分责任:
1、如果小孩没有过错的,则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2、如果小孩存在过错的,则根据其过错承担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3、如果机动车一方不存在过错的,则其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剩下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责任由小孩的监护人自己承担。
4、如果是小孩故意碰撞机动车的,则机动车完全不承担责任,事故的全部责任由小孩监护人承担。
二、扩展内容
你好,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正常行驶与逆行机动车相撞,责任应该怎么划分
未成年人骑摩托车被交警暂扣,驾驶人不会被扣留,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但是摩托车是黑车就拿不出来了,黑车会被交警强制报废处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章处罚的种类和适用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第一百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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