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庭暴力女方要求离婚可不可以得到赔偿
一方家庭暴力,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可不可以在离婚时请求离婚损害赔偿。除此之外,可不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还有以下几种: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四)有其他重大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家暴离婚可不可以要求赔偿
家暴离婚是可不可以要求赔偿的,如果被施暴方是原告的,则损害赔偿要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如果被施暴方是作为被告的,诉讼的同时没有提出的,可不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赔偿要求。
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物质损害赔偿一般包括未经合法配偶方同意,一方在重婚、同居期间赠予与其重婚、同居的第三方的夫妻共同财产或无过错方因其配偶重婚、同居所遭受的其他物质损失。
精神赔偿数额需由侵权人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和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众多因素来予以确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三、哺乳期家庭暴力离婚能要求损害赔偿
哺乳期家庭暴力离婚可不可以要求损害赔偿。不论是否处于哺乳期,只要是因为对方实施家庭暴力离婚的就可不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因为家庭暴力是法定的过错情形,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不可以要求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但由于每件离婚案件中过错行为引起的离婚损害各有其特殊性;
故而赔偿金数额也不尽相同。离婚损害赔偿金的数额可不可以由夫妻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法院酌情确定。
物质损害赔偿一般遵循全部赔偿原则,即以过错方行为所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大小为赔偿依据。
精神损害赔偿,考虑过错程度、手段、场合、后果、影响等具体情节,以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为准;
同时考虑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达到抚慰婚姻无过错方心理创伤和精神痛苦的目的,同时体现出对过错方的有效制裁。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n(一)重婚;\n (二)与他人同居;\n (三)实施家庭暴力;\n(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n(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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