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诈骗罪是身份犯,而且是真正身份犯。由于保险诈骗犯具有特殊性,犯罪主体必须是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人和人身保险合同中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受益人,故非合同当事人或受益人不可能实施此种犯罪,所以是身份犯。不具备投保人身份的不构成保险诈骗罪,在构成要件要素内只成立一般的诈骗罪。
一、什么是被保险人及其权利和义务
1、决定保险合同是否有效。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及其保险金额,在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的情况下,保险合同无效。
2、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在人身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有权指定或变更受益人,而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事先征得被保险人的同意。
3、在某些情况下,被保险人享有保险金受益权。
二、造成交通事故骗保险怎么处理
伪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金的行为需要多人配合,多为共同犯罪。在审理过程中,关键是确定涉案人员的主体身份。在此类案件的被告人当中,有的是车辆所有人,有的是车辆的实际控制人或者使用人,有的是汽修行业人员,有的是保险公司的定损员、理赔员,且多为不同角色人员相互勾结,共同实施犯罪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可以直接实施骗取保险金行为的人,不一定就是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也就是说,有些情况下,机动车保险的投保人、被保险人没有直接参与的情况下,其他人员也可以结伙骗取保险金。“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当中的“诈骗”必须为可以构成保险诈骗罪的行为,而非构成一般诈骗罪的行为。具体到伪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金的案件中,此处的“诈骗”特指有投保人、被保险人参与的诈骗行为。换言之,在没有投保人、被保险人参与的案件当中,保险公司定损员参与实施诈骗,在他人伪造交通事故后申请理赔过程中予以帮助,共同骗取保险金,应当以诈骗罪的共犯论处,而非保险诈骗罪的共犯。
三、什么是保险合同之中的主体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包括保险人和投保人。1、保险人也称承保人,是指经营保险业务,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收取保费,组织保险基金,并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保险合同届满后,对被保险人赔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公司。保险人具有以下特征:(1)保险人仅指从事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其资格的取得只能是符合法律的严格规定;(2)保险人有权收取保险费;(3)保险人有履行承担保险责任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2、投保人也称“要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在财产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对保险标的要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承担支付保险费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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