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帮信罪能获取到谅解书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明确规定,对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定罪的关键在于被告方必须清楚地知道他人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并在此基础上向其提供了技术支持或其他形式的协助,同时还需要达到一定程度的情节严重。倘若被告人成功争取到受害者的原谅,那么此举将很有可能被视作是其积极赔偿受害者损失,具有良好悔过表现等方面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重要情节。然而,至于是否能够借此摆脱刑事指控或是得到相对较轻的判刑,则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复杂情况以及法院对此类案件的最终审判来做出判断。需要注意的是,谅解书本身并非法定的免罪或减轻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但它可作为被告方积极反思错误,尽力弥补自身过错的有力证明,进而对量刑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然而,能否获得谅解书以及谅解书究竟能否产生足够的影响力从而影响审判结果,则主要取决于受害者是否愿意出具谅解书以及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对各个因素的详细考虑。因此,根据现行法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被告人理论上有机会获得受害者的谅解书,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就一定能因此而获得宽大处理,具体的判决结果仍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及法院的裁决来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帮信罪能不进看守所吗
1、关于涉案人员是否需要被拘押至看守所,并非绝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的《看守所条例》明确规定,看守所主要负责羁押依法被逮捕和已受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同时,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剩余刑法不足一年的罪犯,因不适宜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服刑而由看守所监管。
2、但需注意的是,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之际应进行身体健康检查。若存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则将不予收押:
首先,患有精神疾病或感染有急性传染病;
其次,患有其他严重疾病且在羁押期间可能出现生命危险或无法独立生活的状况,但这并不包括罪大恶极且若不羁押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罪犯;再者,若罪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一岁以下婴儿。
《看守所条例》第二条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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