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填报专项计划的条件,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具有国贫专项计划中当地省份所属困难县户籍,并且已经连续满六年;二是具有户口所在县高中三年学籍,在户口所在县实际就读,并在户口所在县参加高中毕业会考。每个省份的具体条件可能会有所不同,详细情况请询当地教育部门。
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考生,才有资格填报专项计划:
1.在高考报名时,必须具有国贫专项计划中当地省份所属困难县户籍,并且已经连续满六年。
2.具有户口所在县高中三年学籍(在户口所在县实际就读,并在户口所在县参加高中毕业会考)。
3.各省份结合实际情况报名条件各有不同,上述条件或有出入仅供参考,详细情况请询当地教育部门。
贫 困 地 区 学 生 认 定 标 准
贫困地区学生认定标准是针对贫困地区学生的一项管理规定,旨在帮助这些学生获得更好的教育机会,促进教育公平。然而,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充分尊重和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防止简单粗暴地采取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贫困地区学生应当享有与其他地区学生同等的教育机会和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地区为由限制或者歧视学生。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也明确规定了教师应当尊重学生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因此,在制定和实施贫困地区学生认定标准时,必须充分考虑学生的权益和尊严,确保这些标准是基于教育原则和法律规定制定的,并在实施过程中得到公正、公开、公平的落实。同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贫困地区学生的关注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确保这些学生得到公平公正的教育。
贫困地区学生认定标准是为了帮助贫困地区学生获得更好的教育机会,促进教育公平。然而,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充分尊重和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防止简单粗暴地采取措施。因此,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贫困地区学生的关注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确保这些学生得到公平公正的教育。
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发布的《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一、充分认识实施专项计划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贫困地区发展,明确要求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作为主战场,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加大高校对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定向招生力度。实施专项计划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阶段扶贫宏观战略部署、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是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贫困地区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的客观需要。各省级教育、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等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要充分认识实施专项计划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努力为贫困地区选拔、培养更多的高层次专业人才,特别是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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