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是属于租赁合同纠纷;
2、签定了有固定期限的租赁合同,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下,属于违约;
3、房东不退押金是否合法则要看你们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是怎么约定的,如果约定了违约的情况下,房东有权不退回押金,则房东的行为合法。
房东以异性同居为由欲与夫妻房客解约未获支持
房东想提高租金遭到拒绝后,搬出了房客“带异性同居”和“养了众多宠物”等理由要求解除租赁合同。但法院调查后发现,所谓“异性”,原来是房客的丈夫;所谓“众多”宠物,只是两条狗。日前,闵行区法院驳回了房东卢先生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等全部诉讼请求。
卢先生以月租金1500元的价格将房屋租给秦小姐,租期自2006年10月6日到2009年10月5日。
去年9月,卢先生发邮件给秦小姐,称此套房屋能按2000至2500元的价格出租。为提高收益率,现提出两套方案:一是提前收回房屋,愿作违约补偿;二是不提前收回房屋,但要适当提高房租。去年9月27日,卢先生向秦小姐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提前收回承租房屋,但未果。
卢先生告到法庭,称秦小姐自2006年10月6日搬入该房屋起,就带异性同居至今,违反了“擅自将承租房屋转让给他人或经常带入外来人员”的约定。另外,秦小姐养了众多宠物,违反了“遵守小区物业管理规定”的约定。所以要求法院判令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秦小姐搬离承租房屋。
秦小姐表示,自己仅养了两条狗,未违反物业有关规定,也没有扰民。承租房屋后,自己与丈夫居住至今,根本没有带其他异性同居。
法院认为,秦小姐与其丈夫居住,显然不属合同约定的外来人员范畴。养了两条狗的行为属一般的宠物饲养。现卢先生以秦小姐违反租赁合同约定,要求解除租赁合同之诉请,缺乏合同依据,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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