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离婚后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双方有婚姻财产约定的,以双方约定为准;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了财产分割一致的,以协商结果为准;如果双方没有婚姻财产约定或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分割;一方的婚前财产或是婚后属于个人的财产,均归个人所有,离婚时不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1063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民法典》第1063条第3项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都属于“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另外,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27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无论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都是必然的。当然,要是夫妻双方没有共同财产或者就各自财产做出了约定的,那么可能不会涉及到财产分割。另外,若是认定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自然在离婚的时候也不能要求分割。
三、离婚之后又复婚财产怎么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只要是在结婚证登记日之前的财产,无论是初婚登记,还是复婚登记,都属于婚前财产。而离婚后所分得的财产,即使是复婚,也属于个人财产。
夫妻复婚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四、复婚需要什么手续?
复婚需要什么手续申请复婚和申请结婚的手续差不多,如下:
(一)申请。
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填写声明书。
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三)签名。
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四)审核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五)复婚登记证。
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离婚后复婚,需要重新办理婚姻登记,视为新的婚姻的开始。复婚后再离婚时,一般情况下按照正常的离婚财产分割处理。根据《民法典》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双方登记结婚后,如果没有书面的婚内财产约定,那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财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离婚时依法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n(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n(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n(三)知识产权的收益;\n(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n(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n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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