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补充养老保险?
补充养老保险,是指企业在满足社会统筹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为补充基本养老保险的不足,帮助企业员工建立的超出基本养老保险以上部分的一种养老形式。它属于团体寿险的一种。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中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三层次中的核心部分。国家多年来通过多途径多方面提出,鼓励企业建立三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在建立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同时,鼓励企业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公司的作用。
二,领取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办理申领补充养老金的手续:
(2)出国、出境定居并办理了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手续的;
(3)与本市用人单位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户籍迁出本市或非本市户籍与本市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5)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从业人员死亡的。
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应由所在单位按本单位补充养老保险分配方案办理个人账户调整手续,确定个人的补充养老金。
三,优缺点
优点
1,大力发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有利于分散保险责任,适应我国向老龄化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
2,大力发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有利于减轻政府基本养老保险金支付压力,保障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
3,大力发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有利于完善企业员工福利保障体系,增强企业凝聚力和竞争力。
缺点
第一,其制度透明度较差,对养老金受益权和携带性通常有一定限制,较早的离职者不能拥有其养老基金的既得受益权。
第二,员工养老金的保障程度还取决于事业单位对养老金计划适度的融资水平、资产托管与投资的有效性、税收政策的优惠激励。
第三,从其适应性上看,一般只是较好地适用于公司规模较大、员工相对稳定的单位或行业。
第四,其最大的缺点在于事业单位设立的养老金计划往往被看成是公司财务与人力资源管理功能的扩展。事业单位拥有权利终止养老金计划,甚至经常改变其养老基金形式与成员的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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