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彩礼钱是归女方所有的,但是有特殊情况的,应当返还给男方。
一、离婚时男方给女方的彩礼钱是属于谁的
离婚时男方给女方的彩礼钱具体属于谁的,要按照实际情况来定。如果男方是在婚前给女方的彩礼钱,并且婚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那么就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女方并没有把男方给的彩礼钱用于夫妻间的共同生活,那就可以认定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彩礼钱应当归谁所有
彩礼钱应当归父母还是子女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彩礼钱一般应当归子女所有,因为实践中赠与人赠与彩礼是赠与女方或者是赠与夫妻双方的,受赠人就是子女而不是父母,所以彩礼钱应当是子女的财产。而且如果是婚后才赠与的彩礼,彩礼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实践中也存在男方将彩礼赠与女方父母,然后父母未把钱给女方的情况,这种情况下由于直接赠与的是女方父母,所以彩礼应当归女方父母。
三、离婚男方索要彩礼钱
离婚男方能否索要彩礼钱分情况。
彩礼一般是以登记结婚为目的由一方支付给另一方的财物。这一概念不但限定了彩礼的范围也限定了彩礼的目的,既然给付彩礼的目的是为了登记结婚,那么如果违背这一给付彩礼的初衷,法律对此也不会没有任何约束的。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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