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院为哪些不当庭宣判
时间:2023-03-10 18:33:09 41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起诉离婚法院不受理的情况有:

1、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起诉的;

2、受诉法院对其案件没有管辖权;

3、其案件已经具有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4、在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的6个月内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再次起诉的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一、起诉离婚间隔六个月可以再审吗

一般情况下,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等六个月,有新情况、新理由的除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二、一事不再理原则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事不再理原则的法律规定是: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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