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决定通过自行协商达成交通事故解决方案并签名签署相关协议之后,原则上无法随意撤销该协议或推翻其中条款。
然而,若当事人在签署协议时遭受恐吓、威胁等不当行为的压力,或者协议中的某些内容严重违犯国家的强制性法律法规,那么这些特殊情况便可作为协议无效或部分无效的依据。
对于调解协议中涉及的任何纷争事宜,当事方均有权向当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并请求法院对此进行重新裁决和判断。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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