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起人出资义务的承担连带责任:
1、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其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2、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3、其他连带责任。
企业法人的责任具体有哪些?
企业法人的责任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即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因为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但如果是刑事责任的,则由相应的法定代表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十三条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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