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经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由人民法院组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程序依照规定的破产还债程序进行。
一、破产清算责任人有哪些
破产清算责任人:
1、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2、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3、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11.公司破产了欠债怎么办
1.公司破产后的债务责任分配问题:公司破产后其债务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股东只在其出资额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2.进入破产程序的财产分配问题:破产宣告一般发生在公司无力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形下,因此,存在财产再分配的情形。破产公司的财产一般以担保债权、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职工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先后顺序再分配。公司因解散后清算,并在清算过程中宣告破产或者直接由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的,一般会经历破产清算的过程。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债权人分为普通债权人和担保债权人,担保债权人就进行过担保的标的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依据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在担保标的物之上,优先于普通债权人受偿,不受破产分配程序的影响。之后,普通债权人按比例分配剩余的破产财产。
全文71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