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按实际情况判断,具体为:
1、婚后夫妻全额或贷款购买的房屋,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3、假如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那么房产就成了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出资贷款购买的房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婚后,父母一方全额支付,购买的财产以子女名义登记的,视为对子女一方的个人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房屋怎么处理呢
离婚房屋如何分割视房屋所有权归属而定。
一、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离婚房子分割的,双方可以先协商房屋产权归属,协商不成的,可以去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以下情况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如果房产是夫妻一方婚前购买或者婚后个人所得,离婚时作为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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