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欠债儿女不要还。子女没有义务偿还父母的债务。除非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此时,有义务返还债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遗产应当依法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纳税和清偿债务以死者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不负责偿还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丈夫欠债妻子要还吗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夫妻双方提前约定且相对人知道其约定的情形的除外。
虽推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发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同时还规定了例外情形,即《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之规定。
该款规定的例外情形是否存在,需要通过当事人双方的起诉抗辩、法庭审理、举证质证等诉讼程序,最终由法院作出裁判进行认定,显然在执行程序中是不能认定该例外情形是否存在。因此在执行程序中径行认定夫或妻一方作为共同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从而追加夫或妻一方作为被执行人缺乏法律依据,不应直接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而应当告知债权人另行起诉,在取得针对被执行人配偶的执行依据后合并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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