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放
家住巴中的消费者刘某某于2007年7月底在夹江县黄土镇雷某某经营的砖行购买了400件800x800的地砖(22.1元/张,3张/件),总计货款27642元。运回巴中在工地上帖砖时发现:该砖一沾上污渍就擦不掉,刘某某随即打电话给雷某某,雷在电话中称不管他的事,叫刘自己找厂方处理。8月6日,刘在电话里再次与雷协商未果,于是将还未使用的337件货拉到雷的经营门市上,要求退货但雷仍不同意。无奈之下,刘某某于8月7日来到县消委会投诉。
案例处理
经过夹江县消委会工作人员的努力调解,消费者与经营者达成协议:
1、剩余的未使用的337件货作退货处理,货款22343元;
2、由雷某某承担运费2000元,合计24343元。同时县工商局对经营者的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5000元。
案例提醒
消费者在购买瓷砖时应认清外包装上的产品等级,对购买瓷砖一定要进行抽样检查,以防商家以次充好,给消费者造成损失;同时要向经营者索取购买发票,并在发票上注明产品等级、批次、数量、金额等与产品相关的信息,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就能拿出凭证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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