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房产交易必须办理房产公证
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以下房产过户时,需要办理房产公证手续:
1、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3、接受赠与房产的受赠人,应当持房产所有人的“赠与公证书”和本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4、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法律行为,必须办理公证证明,然后由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登记等行政事宜。
二、办理房产公证的程序
办理房地产公证应遵照以下程序进行:
1、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房屋过户合同、个人身份证件、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2、公证受理。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3、出具公证书。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三、房产公证需要准备什么证明材料
(一)继承权公证(析产协议公证)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派出所证明或殡葬证、火化证、医院死亡通知单)
2、婚姻状况(是否是原配夫妻)、子女状况证明(生育几个子女)、居委会或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出具证明
3、房产证、身份证、户口
4、所有继承人到公证处
(二)赠与合同公证
1、赠与、受赠双方身份证、户口
2、房产证
3、受赠方如系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只需赠与方到场
(三)房屋买卖合同公证
1、双方身份证、户口
2、房产证
3、卖方夫妻、买方到场亲自办理
(四)委托合同公证
1、双方身份证、户口
2、房产证
3、卖方夫妻、受托人到场亲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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