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地税的办理如下: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出让方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评估、验资;
6、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
7、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8、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办理股权转让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股权转让协议》;
2、成立时《验资报告》及实收资本变动时《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附银行进账单;
3、股权变更企业“转让双方约定的定价基准日”和“本次变更申报前所属月份”的财务报表,所投资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
4、股权变更的《资产评估报告》及评估费发票;
5、股东会决议或公司相关权利部门的决议原件及复印件;
6、章程修正案原件及复印件;
7、转让方及受让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8、《股权结构信息表》;
9、房产或土地为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及租赁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10、转让方及受让方对股权转让有关支出真实性负责的申明并盖公章或手印。
综上所述,地税局股权转让流程是复杂的。其中,需要注意的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可分为内部转让与外部转让两种类型。股权转让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股权结构信息等材料,以便于受让方了解所转让股权的情况。
怎么办理股权转让
1、公司受让股权召开公司股东会,研究收购股权的可行性。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评估、验资。
5、股权转让的公司召开股东会,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
6、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
7、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
8、需要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讨论新的公司《章程》,通过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9、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
10、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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