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前置
劳动争议仲裁前置是指劳动争议案件未经仲裁裁决的,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劳动仲裁是不可缺少的一个步骤。
二、劳动争议仲裁的优势
劳动争议仲裁具有如下优势:
1.快捷
快捷是指用仲裁的方法解决争议,程序简便,时间比较短。劳动争议需要快速处理,当事人一般都不愿意在纠纷处理上花费很长时间和很多精力,仲裁正好适应了这一要求。
2.专业性强
参加仲裁的仲裁员是来自劳动和法律方面的专家,具有处理劳动争议的丰富经验,有利于提高仲裁办案质量。注意,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仲裁机构不能强制执行,只能由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劳动争议仲裁需要什么材料
劳动争议仲裁需要的材料根据申请人不同有所不同:
1.申请人是员工的,要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申请人属集体争议的,还有提交员工代表名单以及全体员工签名表,其中属欠薪的集体争议案件,申请人还需提交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的人员名单和拖欠余额表。
2.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要提交被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申请人有委托代理人的,需要提交委托授权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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