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人单位照常发工资,受害人不能索要误工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其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在单位照常发工资的情况下,不会有工资收入损失的情况发生。
误工费的概念
误工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入给予的赔偿。误工费的发生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是事故责任人的责任之一,自然应当予以赔偿。
在生活中有些人可能因为一段时间的休整或是暂时没有找到工作,而又遇到了事故,导致无法继续找到工作,误工费没有收入就成了一个难题,但相关法律规定,可以按照三年平均获得的收入来计算,所以暂时没有收入的人也不用担心。大家可以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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