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一般周期是两个月,但是复杂的案件,多人做案或者流窜作案可以申请延长侦查周期,公安侦查终结和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如果发现证据不充源分可能会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一般可以退两次,检察院审查完毕后,再起诉到法院百,法院受理后排期开庭。开庭后,由合议庭合议,复杂的案件还要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所以,这个时间很度难确定。
《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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