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讨论了股权确认纠纷中涉及到的隐名股东问题。这类股东通常是通过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以他人名义出资,并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记载为他人实际出资人,从而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的出资人。针对这种纠纷,文章提出了瑕玼出资股东的股权确认纠纷和股票及出资证明书交付请求权纠纷两种情况。
2.股权确认纠纷涉及隐名股东,这类股东通常是指通过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以他人名义出资,并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记载为他人实际出资人,从而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的出资人。2.瑕玼出资股东的股权确认纠纷。3.股票及出资证明书交付请求权纠纷。
股 权 纠 纷 类 型 : 哪 些 情 形 属 于 股 权 确 认 纠 纷 ?
股权纠纷类型:哪些情形属于股权确认纠纷?
股权确认纠纷是指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受让人主张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应享有股权权利,而转让方拒绝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纠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情形属于股权确认纠纷:
1. 股权转让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股权权利的;
2. 受让人主张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应享有股权权利,而转让方拒绝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
3. 受让人主张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应享有股权权利,而转让方拒绝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
4. 受让人主张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应享有股权权利,而转让方拒绝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
5. 受让人主张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应享有股权权利,而转让方拒绝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
因此,以上情形均属于股权确认纠纷。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这段话总结了股权确认纠纷的类型,包括瑕玼出资股东的股权确认纠纷和股票及出资证明书交付请求权纠纷。同时指出,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受让人主张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应享有股权权利,而转让方拒绝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纠纷属于股权确认纠纷。最后提醒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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