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名册的效力
股东名册的效力如下:
1.股东名册的权利推定效力,只有记载在股东名册上的人,才是公司股东;
2.股东名册具有对抗效力,股权转让如果未进行名义更换,就不可以对公司行使股东权;
3.股东名册具有免责效力,公司向股东发出会议通知、分配红利、分配剩余财产等,如果股东名册上记载不准确以致股东不能收到通知的,公司不承担责任。
二、股东名册主要有哪些作用
1.确认股权转让效力的依据。股东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修改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2.行使股东权利的依据。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三、股东名册包括哪些内容
1.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的等基本信息;
2.股东的出资额;
3.股东的出资证明书的编号。股东可以依照股东名册来主张行使其股东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全文63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