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书遗嘱证人去世还有效吗
代书遗嘱证人去世还有效,见证人死亡不影响符合生效要件的代书遗嘱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遗嘱无效有哪些情形
遗嘱无效的情形有:行为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遗嘱是虚假的意思表示;所订立遗嘱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其他法定无效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自书遗嘱需要见证人吗
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关于遗嘱我国法律有规定: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都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但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自书遗嘱应符合以下要求: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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