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期间开庭后什么时候下判决书
取保候审期间开庭后一般二个月后下判决书。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二、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条件
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条件如下: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予逮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对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4.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
5.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6.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在法定侦查羁押、审查起诉期限内结案,需要继续侦查或者审查起诉的;
7.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三、取保候审证据不全怎么办
取保候审证据不全的处理是公安还可以补充侦查补足证据,否则就要释放嫌疑人。补充侦查指的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进行侦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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