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一、租赁物损坏责任谁来承担具体
如果是由于承租人保管不善、不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等过错而造成租赁物损坏的,责任应该由承租人来承担;如果承租人按照约定使用租赁物,或者损坏是自然损耗,除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外,责任由出租人承担,出租人需承担维修责任。
二、租房协议中出租人的义务是什么
出租人有下列义务:
1.将租赁物移交承租人使用、收益的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2.维修义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3.出租方对出租房屋的安全担保义务。
4.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是指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出租房屋存在权利瑕疵的,出租人应当保证出租房屋交付后不因第三人主张对出租房屋享有权利而导致承租人不能对出租房屋使用、收益的义务。
三、房屋租赁期间谁有义务修缮维修
出租人有义务维修租赁的房屋,出租人应当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如损坏是因承租人的过错造成、或是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或双方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检查和维修房屋,则出租人可以免责;出租人可以负责维修,但应由承租人承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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