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纠纷诉讼多长时间有判决
人民法院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审理期限一般是6个月,简易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是3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房屋产权纠纷的证据收集
在诉讼中,为了增加胜诉的几率,当事人要积极的收集证据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证据的收集需要注意的是尽量提供证据的原始证件,如果使用复印件的话证明力就不如原件。在房屋产权纠纷中,当时人需要收集的证据有以下几个方面:
1、房屋产权凭证。房屋产权凭证用以证明自己对争议的房产享受所有权。
2、房屋来源(买受、继承、析产、受赠等)的证明。
3、共有房产形成(共同投资建造、翻建、购买、继承、受赠等)的证明。
4、房产登记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产权转移等)的证据。
5、房屋使用、管理、收益情况证明。
6、交纳房地产税人的姓名及纳税时间、金额、票据等。
7、说明争议房屋改造中或其他情况下有无被没收、改造、挤占等证明材料。
8、根据案件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据。
一、普通房产纠纷起诉要多长时间才能结案?
普通房产纠纷起诉后一般要6个月才能结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3个月。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30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0日,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二、房屋建筑纠纷向法院起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原告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数量的副本(单位加盖公章、个人签名),起诉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以营业执照登记的业主作为原告,同时标明自己的身份;
2、原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
3、被告住址证明(应为经常居住地)或被告工商登记资料(含被告自与原告发生民事法律关系到起诉时的一切企业变更资料);
4、原告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的,须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写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及双方联系电话;
5、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主要负责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6、双方发生民事法律关系的合同复印件或有关债权债务证明文书的复印件(加盖原告公章);
7、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材料复印件(加盖原告公章)。
房产纠纷的结案时间主要取决于案件的难易程度,当然人民法院肯定是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延长审理时间的,另外就是在相关的程序法当中,没有准确的规定房产纠纷起诉后法院开庭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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