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写父母名字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婚后买房,将房屋登记于父母名下的,应当由父母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的产权必须登记在双方或者一方的名下,双方将房屋登记在父母名下的,就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只能按照父母的财产进行处理。
婚后买房给父母的属于谁
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离婚分配: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属于婚前财产,离婚时归一方,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共同分割,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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