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规,每100毫升血液中所含乙醇超过20毫克即视为酒后驾车。
而当车辆驾驶员血液内乙醇浓度达到或高于80mg/100mL的时候,此类驾驶行为便可判定为醉酒驾车。
酒后驾车的机动车驾驶者将面临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以及1000元至2000元的罚款惩罚。
如果驾驶员因为饮酒后驾车受到处罚,若在未满六个月时间内再次饮酒后驾车,则会被判处十日以下刑事拘留,并需接受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同时还需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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