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决邻里土地纠纷的专业调解者应当是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调解纠纷主体是村民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
土地纠纷解决方法如下:
1.协商。因土地使用权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2.调解。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解决纠纷;
3.仲裁。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辖区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根据纠纷内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土地征地流程是什么
1.建设项目用地单位报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申请》;
2.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征收土地方案》;
3.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将拟定的《征收土地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进行征地审查;如果超过同级人民政府的权限,应逐级上报到有审查权的人民政府;
4.有权审查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向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下发《征地审核与批复》;
5.张贴征收土地公告;
6.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国土部门制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7.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8.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国土部门组织实施补偿安置工作;
9.国土部门向建设项目用地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证书》进行确权。
三、征收土地要多久
征收土地要多久法律是没有规定的,但是公告至少三十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十四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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