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在未领结婚证的情况下顺利退还彩礼
没领结婚证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形,彩礼可以直接退还给男方,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返还彩礼有时效限制吗
返还彩礼的时效限制适用一般侵权纠纷的时效限制。诉讼期限一般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结婚要彩礼属于违法吗
不是,结婚要彩礼并不违法。《民法典》并未对彩礼作出新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都要求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但是,男方婚前给付彩礼给女方是目前普遍的风俗,是否属于索取财物存在争议。女方一般认为收取彩礼是风俗礼仪,不是索取财物的行为。《民法典》也没有对违反了“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作出相应的处罚措施。
1.婚前给付彩礼是当地的风俗习惯,男女双方要量力而行。夫妻感情才是婚姻的基础,不能把彩礼多少视为感情厚薄的标志。
2.给付彩礼一方要保留好支付的凭证,尽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给付物品的可以要求出具收条。以后发生争议时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3.收取彩礼一方如果未办理结婚登记或登记结婚后未同居生活的,要返还彩礼。同居期间的共同开支可以扣除。双方可以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去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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