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股权转让后是否还承担公司债务?
股权转让公司不能要求股东承担公司债务。公司是企业法人,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股权转让合同的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二、法定代表人承担公司的债务吗
公司的债务法定代表人是不需要承担的。公司的债务属于公司的,而公司属于能够独立承担责任的法人,并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已认缴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公司法人是公司股东之一,且认缴出资并持有公司部分股权时,当公司出现债务的情况,只要履行完出资义务后,就不会承担其他责任。一般由公司财产承担,法定代表人原则上是不承担的。公司具有独立人格,公司财产不足偿还全部债务的,可申请破产。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于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特定情形的规定,即第二十条第三款所述之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和第六十四条所述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股权转让要经其他股东同意吗
股权转让一般要经其他股东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文56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