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项拖欠时,可以通过协商、投诉或诉讼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及时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可以申请被告人财产保全,查封被告名下资产和账户,保障后续案件判决的顺利执行。
若工程款项拖欠,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者向建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催告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就该工程拍卖价款受偿。
当与施工单位,建设公司等等协商不成的,我们应及时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1、可以去拖欠工程所在地或者被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建设局清欠办只负责农民工工资,而拖欠工程款属于普通民事纠纷,所以应该到工程所在地或者是被告人所在地管辖法院提起起诉,因法院起诉具有时效,所以应在合同中应付工程款之日起两年内到管辖地法院提起诉讼。并且需要保存好施工合同,欠条以及竣工结算的相关文件等等。
3、还有重要一点是为降低风险,受害人起诉时可尽量申请被告人财产保全,查封被告名下资产和账户,从而保障后续案件判决下来后判决的顺利执行。
工程款拖欠起诉地点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民事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中,工程款拖欠案件属于民事纠纷案件,当事人可以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就工程款拖欠起诉地点而言,当事人可以选择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这是因为《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民事诉讼法》还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其中包括“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起诉地点。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当事人应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则应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工程款拖欠起诉地点的选择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而定。为了确保案件能够及时、公正地审理,当事人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在起诉前仔细阅读《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
工程款拖欠问题,当事人可以通过投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先收集证据请求法院拍卖工程,或者向管辖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起诉地点,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案件能够及时、公正地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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