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常年法律顾问:
法律事务所与企业签订以一年或一年以上的聘应协议,在协议期限内,受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以法律顾问的身份为企业提供协议范围内的法律服务。协议期满,法律顾问关系即终止,继续聘应的,重新签订协议。
2、专项法律顾问:
律师事务所可以与企业签订办理某一法律事项的聘应协议,该法律事项办结,法律顾问关系即终止。
3、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时,对外可称为律师,也可称为企业的法律顾问。
4、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聘应合同、协议、应载明律师享有如下权利:
1)查阅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企业文件和资料;
2)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3)列席企业领导人召集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活动中的有关会议;
4)获得履行企业法律顾问职责所必须的办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条件和便利。
二、深圳兼职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职责主要分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法定的企业法律顾问职责(即法律规定的企业法律顾问职责):
1、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就甲方在业务上提出的各种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包括对甲方工作上、业务上涉及的法律问题或可以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具体方案,供甲方决策时参考。
2、为甲方草拟、审查或修改法律文书和其他法律文件。如合同、协议、决定、声明、命令、规则、章程等,使之符合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
3、接受甲方的委托,参加甲方合同的谈判和签字,保证甲方的行为合法,并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4、接受甲方的委托,代理甲方参加诉讼活动、仲裁以及调解以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该项甲方的委托作为个案需与乙方另行签订专项代理合同,并按商定之标准收取律师费(通常是在正常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优惠)。
5、对甲方在经营管理或其他方面作出的重大决策进行法律上的论证,并提供依据。
6、向甲方通报法制动向,提出相应建议或对策。
其二、约定的企业法律顾问职责(指除法定工作范围以外,经甲乙双方通过协商确定的其他工作职责):
1、协助甲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协助甲方在内部管理过程中将经济的和行政的手段最大限度地上升为法律手段,从而提高甲方的管理水平,使甲方的工作规范化、合法化。
2、协助甲方建立法律事务机构并协助培养从事法律事务的人才。
3、开展法制宣传和进行法律培训,提高甲方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水平。
4、公司法律顾问作用是为企业经营提供法律政策上的支持,通过法律来推动和促进交易安全,防止和减少发生纠份,在发生纠纷后协助调整和代理诉讼等。
三、深圳兼职法律顾问,法律顾问作用
在现在的市场环境下,一个企业要想完全避免卷入诉讼中,而且最好的法律顾问也不能确保企业不出现诉讼,只能说如果平时企业和律师配合得当,可以尽量从法律上为公司谋取最大限度的法律利益。
诉讼是一项专业性非常强的业务,不但要掌握足够的法律知识,更多的是对诉讼经验的运用。从现在诉讼实践的发展趋势来看,在民事经济诉讼中法官越来越倾向于由当事人自己保护自己的权利,而尽量不进行干涉。在诉讼尤其是质证中,有时候多说一句话或少说一句话也会对案件的结果产生影响。那么诉讼参加人对机会的把握能力就越来越重要,这就需要诉讼经验。
所谓的诉讼经验,既包括对诉讼知识的运用,也包括要掌握诉讼程序中对证据的掌握和质证,也包括对不同地区诉讼习惯的了解,从诉讼经验的角度讲,专业律师是代理诉讼的最恰当的人选,如果说法律顾问的预防作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由企业自己专门非律师法律顾问来完成的话,那么诉讼业务尤其是有一定难度的诉讼业务最好还是由专业律师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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