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的具体程序如下:
1、申请人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如专利项目评估申请表、被评估专利项目专利证书、受理通知书、专利申请文件复印件、专利项目已形成产业化经营相关材料证明、单位营业执照或个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专利项目奖励证书及相关材料复印件等;
2、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即可公布;
3、发给专利证书,同时进行登记和公告。
国家发明专利申请如何办理
一、国家发明专利申请如何办理
1、国家专利申请应该按照如下的程序办理:
(1)若当事人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该按照申请、受理、初步审查、实质审查、发给专利证、公告的程序办理;
(2)若当事人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该按照申请、受理、初步审查、发给专利证、公告的程序办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第三十四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三十五条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二、个人如何申请发明专利
1、申请人提供原始技术资料和个人单位信息;
2、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签定委托代理协议,撰写一份符合专利法要求的专利申请文件,如果需、要,可先行检索;
3、向国家专利局提交该专利申请文件,取得专利申请号,并按规定交纳专利申请费用;
4、如果要求在先发明专利申请的优先权,则应当提供在先申请的相关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一条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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