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证的最后交易日,是指权证在二级市场上流通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根据交易所颁布的《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权证存续期满前5个交易日,权证终止交易,但可以行权。因此,投资者在最后交易日可以买入或持有权证至行权期行权,也可以于收盘之前卖出权证。那么,在具体操作时,投资者应该如何做出选择呢?
根据我们前期文章的介绍,权证分为价内、价外和平价权证。则以此为根据,不同类型的权证在最后交易日的操作策略也有所不同。
对价内权证而言,主要是根据最后交易日权证的溢价率水平来决定操作策略。以认购证为例,如果权证的溢价率过高,行权买入股票的成本就会较高,因此卖出权证是较好的选择,即使投资者看好正股未来走势,也可以通过卖出权证,买入正股来降低持股成本;如果权证在最后交易日处于负溢价状态,并且负溢价程度较高,则投资者可以通过买入权证,次日行权获得正股实现套利。对于认沽证来说,原理亦相同,在此不再详述。不过,由于套利力量的存在,通常价内权证的溢价水平在最后交易日时会趋于零。在我国权证市场,由于对认购证行权所获得的股票次日方能卖出,致使投资者需要承担隔夜风险,所以一般价内认购证在最后交易日时会有小幅折价。
当然,除溢价率水平之外,还有其他的影响因素,例如在以证券给付方式结算的情况下,投资者行权相对较为麻烦。对认购证来说投资者行权时需要准备一定的资金,而对认沽证来说则需要准备一定数量的股票。如果投资者没有足够的资金或股票,就可能行权失败,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只能选择在最后交易日卖出权证。
价外程度较高的权证在最后交易日通常会以“归零”谢幕,即使收盘价不一定为零,但由于行权会遭受更大的损失,因此,实际上也就相当于价值“归零”。投资者在最后交易日应该及时卖出这类权证。而对于平价附近的权证,则策略较为灵活,可以对交易费用以及正股的预期走势进行综合考虑之后再做判断。例如,对于轻微折价的认购证,如果投资者看好正股未来走势,并认为近两日正股不会有较大跌幅,考虑交易费用之后,同样可以购入认购证选择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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