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一方租住的公房分割,是指政府、国有单位或者集体单位分配给职工的居住用房,租金按照政府规定的标准收取。公有住房分为国有住房和集体所有住房,主要是国有住房。按照管理部门的不同,国有住房租赁可分为直接管理公房(统一管理公房)和自行管理公房(不统一管理公房)。前者是指由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的公共住房的租赁,后者是指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等管理的公共住房的租赁,即享有部分产权的人,即,按标准价购买的房屋不再具有公房性质,应当属于单位和职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和租赁若干问题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第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以在婚前租用一方租用的公房:P>(1)婚前一方租住的公房,婚姻关系在5年以上的;
(2)婚前双方离婚时均为本单位职工;
(3)婚前一方借钱投资建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
(4)婚前,一方出租房屋,婚后,一方因出租房屋被拆迁而取得房屋出租权;(P>)向对方单位或对方单位出租。可见,答案是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将夫妻婚前公共住房租赁权转化为夫妻共同租赁权。
一方婚前租住、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以及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此时,一方只获得婚前租房权,不获得产权。该房屋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后申请公房租赁权的,离婚时双方均有权租赁公房。这是因为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公共房屋租赁的成立时间以租赁关系的有效成立为准。租赁协议或者扣租文件与实际租赁关系成立时间不一致的,以较早的为准。
对于夫妻双方都可以租住的公房,如果双方主张租房权,协商不成,面积大到可以分房使用的,双方可以分别租房;或者他们可以将房屋单独转让出租,或者承租人可以为对方解决住房问题。确定承租人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二、男女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妇女;三、照顾残疾或者生活困难的一方;(四)照顾无过错的当事人;(五)征求本单位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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