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劳动争议,哪些机构可供选择
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劳动行政部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其他。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
二、劳动争议是不是仲裁前置
劳动争议是适用仲裁前置制度。劳动争议应仲裁前置就是劳动争议要先经过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能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近日,镇雄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作出判决,因当事人超期申请仲裁未被受理,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方的诉讼请求。
三、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人可以不到庭吗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后,没有正当的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没有经过仲裁庭同意中途回避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审理通知后,没有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没有经过仲裁庭同意中途回避的,仲裁庭可以按照缺席裁决。
如果被申请人在庭审后没有到庭,并且没有正当理由的,视为被申请人主动放弃了仲裁庭的调查、质证、辩论和最终意见等一系列权利。
全文56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