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37责任的赔付方式为总金额20000,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双方先各算出损失金额,主责一方,先使用自己的交强险金额(2000元)赔付,剩余金额的70%由保险公司买单垫付,其余的金额由次责一方向其投保保险公司索赔;对于次责一方来说,先使用自己的交强险金额(2000元)赔付对方,对方剩余金额的30%由保险公司买单垫付,其余的金额由次责一方向其投保保险公司索赔。
车祸负主要责任保险公司怎么赔付
一、车祸负主要责任保险公司怎么赔付
1、车祸负主要责任保险公司赔付如下:
(1)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不足部分再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3)仍有不足或者没有商业三者险的,超出限额的则由责任人自己赔偿。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六条
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流程是什么
1、向保险公司报案;
2、事故现场勘查、检验;
3、定损估价,保险公司相关人员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检验后,就应该对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失估价;
4、提交索赔材料;
5、赔款的计算和审核;
6、领取保险金;
7、协助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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