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驾驶证消分业务的规定。必须本人亲自到场才能进行消分,而处理非现场违法时需要使用二代身份证读写设备读取身份证信息。当读取结果与驾驶证上的信息核对无误后,平台方可处理消分业务。此外,处理扣分的电子眼时,被处理人必须是机动车所有人。
必须本人亲自到场才能进行驾驶证消分。当事人处理非现场违法时,需使用二代身份证读写设备读取身份证信息。当读取结果与驾驶证上的信息核对无误后,平台方可处理驾照消分业务。处理扣分的电子眼,被处理人必须是机动车所有人。
驾驶证消分需要本人到场吗?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的规定,驾驶证记分周期满分为12分,满分为12分的记分周期包括三个记分周期。因此,驾驶证消分并不需要本人到场,可以直接通过网络或者电话进行消分操作。同时,机动车驾驶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完成个人记分周期内记分分值归零操作。因此,对于“1. 驾驶证消分需要本人到场吗?”这个问题,答案是不需要。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的规定,驾驶证记分周期满分为12分,满分为12分的记分周期包括三个记分周期。因此,驾驶证消分并不需要本人到场,可以直接通过网络或者电话进行消分操作。同时,机动车驾驶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完成个人记分周期内记分分值归零操作。因此,对于“1. 驾驶证消分需要本人到场吗?”这个问题,答案是不需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五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扣分不满12分的,在记分周期结束后十五日内到交通管理部门参加理论学习,并进行驾驶证审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八条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
(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
(三)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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