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8日,央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7月31日,央行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上支付业务管理办法》草案。8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民间借贷新司法解释》)。上述规定是国家引导互联网金融有序发展的第一步。这些规定重申了P2P平台作为信息服务中介而非信用中介的定位,明确了P2P平台与借款人之间的责任分配,更重要的是从法律层面承认了通过P2P平台形成的民间借贷关系。
民间借贷新司法解释明确指出,如果P2P平台提供商只提供媒体服务,不能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该规定是否意味着在网上借贷中将排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适用?事实上,并非如此。新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只承认P2P平台作为信息中介的法律地位,即P2P平台只能为双方提供信息互动、撮合、信用评估等中介服务。民法的规定明确了民事关系,规范了民事行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犯罪的发生,但并不意味着犯罪自然排除。P2P平台作为借款人和借款人双方的服务中介的地位是法律承认的,这并不意味着所有P2P平台都能严格守法、依法办事。一旦这些P2P平台违规运营,形成资金池,打破资金链,仍将触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犯罪红线。在这里,我们重点关注民间借贷新司法解释对P2P平台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民间借贷合法化”
以前,民间借贷一直处于灰色地带,现在终于可以站在阳光下了。这意味着,未来借款不必通过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平台将成为越来越多人的选择。
2。今后,网上借贷平台不仅可以做P2P,还可以做P2b和B2B,在民间借贷新司法解释出台之前,企业之间的借贷关系没有得到法律的承认。为了借钱,不少企业绞尽脑汁,有时不得不进行一些虚假交易来规避法律,从而完成贷款。现在,新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从法律层面承认了企业之间的借贷关系。当然,前提是为了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也就是说,虽然可以借,但不能天天借。如果我们成为贷款的专业人士,我们将不被允许这样做。这意味着网上借贷平台不仅可以做P2P,还可以做P2b和B2B,模式更加多样化。
3。P2P平台是否负责有司法解释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规定,在P2P平台只提供媒体服务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发生纠纷,P2P平台不承担担保责任。但如果P2P平台明确提供担保,即通过网页、广告或其他证据证明P2P平台提供商为贷款提供担保,则不能免除其担保责任。因此,对于投资者来说,不仅要考察P2P平台是否有担保承诺,还要及时保存相应的证据,如截屏等。特别需要指出的是,P2P平台民间借贷担保责任新司法解释突破了担保合同书面形式的要求。
4。P2P借贷平台的贷款利率应该不超过年利率的24%
这次,24%是一个比较具体的数字,而不是之前银行基准利率的4倍折算,这是比较刚性的。这个决定有优点也有缺点。其优势在于打破了市场上一些借贷平台无底线的恶性竞争,寻求通过高利贷来掩盖高额坏账风险。劣势也很明显,这将使一些短期贷款服务机构和小额消费信贷机构在再次开展信贷业务时,无法承担正常的经营成本和坏账成本。
一系列规定的出台,意味着我国有关部门已正式将互联网金融纳入监管层面,引导互联网金融有序健康发展。作为一个法人,我们应该全面仔细地研究相关的法律法规,但不能过度解读。一系列规定的出台,意味着我国有关部门正式将互联网金融纳入监管层面,引导互联网金融有序、良好发展。作为一个法人,我们应该全面仔细地研究相关的法律法规,但不能过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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