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因不可抗力拆迁店铺有哪些赔偿
拆迁商铺时,被征收人可以获得的经济补偿包括商铺价值补偿;
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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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产停业损失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不可抗力
1、自然灾害,如地震、海啸、台风、洪水等。
自然灾害是指独立于人们对意志以外发生的事件,它是人类预见力和防范力在合乎情理的条件下所不能及的,或至少是防止或避免不了的。
2、社会事件,如战争、武装动乱、罢工等。
在现代社会,实践中,遇到上述社会事件等情况少之又少,但是,这几种情形仍然被认为是不可抗力范围,一些异常社会事件等发生,能够认定为不可抗力的类型。
3、政府行为。
政府行为主要是指由于政府出台的一些政策、法律、行政措施等,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形。
4、传染病、瘟疫等无法预见的疾病。
传染病、瘟疫等不可预见的疾病,从特征上来看,符合不可抗力的构成要件,一般也是不可抗力的类型之一。
通过以上的分析,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商铺进行征收拆迁时,被征收人可以获得商铺价值补偿;
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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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产停业损失等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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