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房屋需要给被执行人租金吗
时间:2023-03-24 10:10:34 36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对于被执行人家庭唯一的房产,符合法定情形时,可以强制执行;其中,就包括申请执行人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情形。

一、执行有抵押权的房产后贷款应当由谁来偿还

房产抵押被强制执行的,原房主不需要继续还贷款,房子和原房主不再有任何关系,一般房产的拍卖所得优先偿还房贷的债权。

对于抵押贷款,依照法律规定,债务人到期无法偿还银行贷款,银行有权通过法院拍卖抵押物并依法优先受偿,不足的部分,银行有权继续向贷款的单位或个人追偿。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

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所以,已经设定担保的财产,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对于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处置担保权人享有担保物权的被执行人的财产,担保权人可以也应当向法院说明担保权人对被查封;

扣押的被执行人财产,已经以什么样的担保方式设定了担保,享有抵押权或质押权、留置权,并提供相应的证据供法院审查,向法院提出依法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的请求。

二、欠债唯一一套房子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拍卖吗

判断唯一住房是否可以执行,需要识别唯一住房是否属于生活所必需住房,属于则原则上不能执行,不属于则可以执行。

唯一住房可以强制执行的情形有:

1、被执行人子女有足以保障被执行人生活必须的居住房屋。

2、执行依据生效之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而转让其名下的其他房产的。

3、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的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以及所抚养家属提供了可供居住的房屋。

三、法院会执行欠债人的唯一住房吗

执行欠债人的唯一住房的条件:

1.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2.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3.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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