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8日上午8点多,王勇军在前一日看到前女友马丽和另一名单位同事手挽着手走在一起后,向其讨说法无果的情况下,找到了马丽的家,并央求马丽的母亲将前女友叫回。
不过双方的交流并不愉快,在一番争吵后,王勇军拿着一把菜刀将马丽母亲砍伤,后用一根皮带将对方杀害。
在马丽母亲死后,王勇军在其卧室抽了一根烟,拿起受害人的手机给前女友打了微信电话说:你妈被我杀了,再见。之后,他回家投案自首。
最终,青海省海东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勇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王勇军一审判决后并未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一、故意伤害他人致死判多少年?
故意伤害他人致死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末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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