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1998年福州市区出售公有住房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时间:2023-06-10 17:16:41 440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在榕省属单位,各大、中专院校,各外地驻榕单位:

1998年福州市区出售公有住房价格,已经省政府闽政[1998]207号文批复同意。1998年市政府第十五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调整1998年福州市区出售公有住房的有关政策。现通知如下:

一、1998年出售多层与高层公有住房成本价分别为951元/平方米和1292元/平方米,1997年出售高层公有住房成本价为1185元/平方米(均为框架结构)。1998年出售公有住房成本价从1998年1月1日起执行至1999年6月30日止。

二、凡1998年12月31日(含31日)前购房缴款的给予3%现住房折扣;1999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含30日)前购房缴款的给予2%现住房折扣。但住房成新折旧保持不变按年度执行,即住房折旧从1998年1月1日至1999年6月30日,保持不变。

三、1998年出售公有住房一次付款折扣调整为17%。

四、1998年出售多层公有住房市场价仍执行原定政策,即一级地段为2400元/平方米,二级地段为2100元/平方米,三级地段为1800元/平方米,四级地段为1500元/平方米,五级地段为1300元/平方米。

1998年出售高层公有住房市场价,一级地段为2700元/平方米,二级地段为2400元/平方米,三级地段为2100元/平方米,四级地段为1800元/平方米,五级地段为1600元/平方米。

超面积部分一律实行市场价,不享受一次付款折扣。

1997年高层公有住房市场价与1998年相同,其它政策按1997年有关政策执行。

五、根据闽价[1996]房字146号、闽房改[1996]9号文件精神,我市出售公有住房实行多层和高层两种成本价。八层以下(含八层)有无电梯的楼房均为多层;九层以上(含九层)设有电梯的楼房视为高层,九层以上(含九层)无电梯的视为多层。

楼层调节系数,多层住宅按其住宅的实际层次调节;高层住宅按其楼房的实际层次调节。

六、单身职工累计工龄达到25年(含25年)以上的可以购买现租住的公房。

七、其他出售公有住房的政策仍按《福建省省城出售公有住房实施细则》(榕政综[1996]55号和榕政综[1997]165号)执行。

以上通知,请认真执行。

1998年7月10日

全文93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公房 最新知识
针对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1998年福州市区出售公有住房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1998年福州市区出售公有住房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