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后债务承担的具体情形为:
1、一般情形下,由分立后的公司对于分立前的债务承担责任。
2、如果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了书面协议,则根据书面协议的约定承担债务。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公司转让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1、尽职调查、协议约定、出让方对或有债务(隐性债务)提供保证、担保。
2、进行资产评估,同时关注表外因素。尤其应注意或有债务的可能性。
3、可以通过协议方式对债权债务作出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则一并转让。
4、首先要明确整体转让的具体方式,不同的并购目的采取不同的方式,则不同的方式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
公司转让通常认为有三种基本模式:
1、通过受让股权,成为公司股东,改组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该模式下,交易主体是有限公司的股东,当然不会继承出让方的债权债务,但是公司的债务仍然由该公司承担。
2、购买该公司的核心资产。普通的资产买卖协议,交易的主体是该公司,只要在买卖协议中列明购买的核心资产(如生产线、设备、厂房等),则受让方不会继承出让方的债权债务。
3、公司合并。交易主体是公司,此时受让方继承出让方的债权债务。《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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