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到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后,登记离婚了有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这是办理离婚手续所要求的内容之一。根据最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出具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一、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什么证件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协议自己打印还是民政局打印
离婚协议自己打印的标准:
1、应写明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思表示;
2、小孩抚养权的归属;
3、小孩抚养费金额及其交付方式;
4、财产分割等,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的具有法定效力。
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方面的书面协议,是办理离婚手续所要求的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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